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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劳动派遣用工的三方关系特点由于劳动派遣用工的三方关系特点——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事业单位与劳务派遣员工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这将大大降低了事业单位的相关责任和用人风险。当出现劳动纷争的时候,用人的事业单位作为法律上的争议主体,用工主体的法律责任并不需要让用人单位来承担,而是由劳务派遣机构出面处理。因此,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用工这一特殊性来减少人事(劳动)纠纷以及产生的法律风险,有利于事业单位内部的人员和谐,减少不必要的内耗。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较用人单位更熟悉国家关于劳动保障的政策法规,在相应的劳务程序处理方面也更为熟练。用人单位将这部分的工作交由劳务派遣单位处理,程序出错率较低。即使出现劳动纠纷的时候,劳务派遣单位一般也有专员负责跟进处理,能有效降低劳动争议带来的风险。 |